亲爱的战友们: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大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自2019年9月至今,由大连市按政策规定负责接收安置的,至今未参加过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且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二、培训时长
培训时长不少于三个月,培训期间享受生活补助。
三、培训项目
大连市首批培训项目为“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培训,即培训结业且考试合格后,由培训机构按合同和协议等有关约定推荐符合企业用工条件的参训学员上岗就业。首批共11家签约培训机构,开设29个培训项目,请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自身就业需求和推荐就业岗位情况,选择1个培训项目。
四、报名时间
5月22日至6月9日,名额有限,按退役士兵到培训机构报名先后顺序,额满为止。
五、报名方式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向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参训申请,填写《大连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申请表》(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户口本、退出现役证以及2寸白底免冠照片2张,经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通过后,持《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核准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退出现役证到培训机构报道。
六、报名咨询
关于报名及身份认定相关事项,请咨询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关于培训项目、培训地点、课程安排以及结业后就业去向的等问题,请咨询各培训机构联系人。
七、参训须知
1.每名退役士兵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只能享受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如因个人原因出现提前退学、出勤率未达到规定要求未结业、无法顺利取得证书、放弃上岗就业等情况的,将视为已享受免费培训待遇。
2.为保证培训质量,让广大退役士兵能获得实实在在的职业技能并实现就业,培训时长均不少于3个月,请参训学员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按培训机构要求全程参训。
3.因本次培训工作组织及验收周期较长,参训退役军人的生活补贴发放,需等到培训机构通过整体验收后一并发放。
4.因各培训项目均有开班最低人数限制,如因报名人数无法达到开班条件的,我局将提前与参训学员沟通,延长开班时间或调剂培训机构。
5.首批培训项目以促进就业为主要目的,鼓励未就业退役军人积极报名参训。报名情况经个人和培训机构确认后,将共同签订参训协议及承诺书等文件,市退役军人局将按合同和协议等全程监督培训。
关于培训的项目列表、培训机构联系方式、报名流程等相关信息,请广大战友通过微信搜索“大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查看《关于开展大连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的公告》获取。